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确保安全过节、廉洁过节,现作提醒如下:
一、做到“十四个严禁”
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决做到“十四个严禁”:
1.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接受有偿陪侍服务。
2.严禁借培训中心等奢侈消费、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
5.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7.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10.严禁个人餐饮消费奢侈浪费、摆阔攀比。
11.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2.严禁在网络、社交软件上发表不当言论。
13.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
14.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和业务相关的民营企业。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上下要树牢疫情防控意识,坚守疫情防控底线。各公司门岗值班人员要落实进入公司的人员扫“场所码”、测量体温,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工地现场要控制人员流动,建立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落实现场防疫物资。公司各工地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双节将至,公司纪检监察室将通过实地检查、警示提醒、约谈教育等方式,提醒全体职工加强作风建设,督促职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管理规定,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身约束,防范和抵制各种“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共度一个廉洁、文明、快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