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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民法典小科普——婚姻家庭篇(1)

2023-05-23 18:19:42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幸福生活也离不开法律的保护,今天,我们来为大家普及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法律小知识。

婚姻是成立家庭的第一步,那法律怎么保护我们的婚姻呢?

我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取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成为了规范我们婚姻家庭的新的法律,为我们的幸福生活提供了符合时代的、更全面的保障。

知道了保护婚姻的法律,但热恋的情侣如何取得爱情的成果,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民法典》中第五编第一章、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当男方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达到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符合法律规定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自此,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但是,婚姻的缔结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如存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的,婚姻无效。有“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两种情形,受胁迫方或未被如实告知乙方可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成为正式夫妻后,《民法典》又会从哪些方面保护我们的生活呢?

家庭是社会生产生活最基本的单位,夫妻关系一旦缔结,诸多的对外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行为。法律主要明确权利义务及财产归属的问题,但同时也体现着人文的关怀,对于一个家庭夫妻双方的保护,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人身关系

夫妻内部之间,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夫妻都具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等权利。夫妻双方同时共同承担相互扶养、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等义务。

夫妻对外时,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财产关系

财产是民法永远绕不开的话题,即使是夫妻之间也不例外,那夫妻之间涉及财产的权利义务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呢?

(一)夫妻内部之间的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五类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以下五类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以说,共同财产作为一个家庭的运转资金,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爱情固然神圣,但也离不开物质基础的保证,良好的夫妻关系一定有着良好的财产关系作为支撑。为了避免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受到恶意损害及使用分歧,于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夫妻对外的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除以上的通俗规定外,《民法典》为了体现私法的高度意思自治,在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可以说《民法典》中明确了夫妻之间各项权利与义务平等的要求,透露着夫妻之间平等互助才能家庭和睦的引导思想。婚姻作为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是我们由原生家庭转为新生的家庭的重大改变。从此新的家庭不仅要肩负起夫妻彼此的衣食住行,还要担负着双方父母的赡养义务,希望大家能够在生活中做到良好的沟通、妥善的处理,让自己获得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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